Thursday, January 28, 2010

CPR的作用與功效

作者: ads9999 (漫步在雲端)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消防員CPR接力50分鐘 救回12歲女童
時間: Thu Jan 7 21:45:13 2010

※ 引述《GonPin (我是柳公平)》之銘言:
: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4&nid=24558
: 台北縣三重一棟老舊公寓6日晚間失火,3名孩童受困在3樓起火戶裡,消防隊員衝進衝出
: 、忙著救人,其中就讀國小5年級女童原已失去生命跡象,不過一路上警消人員陳志魁、
: 黃智培等人在送醫途中持續對女童施以心肺復甦術,幸運救回女童。


其實 PaulAnka 應該並沒有說錯,或著說,並沒有完全說錯

只是他講得太簡略,以致大家不容易看懂



這裡用我粗淺的急診科實習經驗分享一下,不過板上一向臥虎藏龍.

如果內容有錯還請多包涵指教...



首先解釋 OHCA

實際上是
到院前心臟停止 (out of hospital cardiac arrest) 之縮寫

被用來取代傳統為一般人所熟知的
DOA (dead on arrival) 到院前死亡 一說法



因為 到醫院前心臟停止 不一定等於 到院前死亡

醫學上,死亡就是死亡,沒有死而復生的說法.

媒體常常喜歡報導有關 死而復生 的新聞,實際上應該是對於 低存活狀態 的誤判

因此用 OHCA 來取代 DOA 是為了求對患者情形描述上的精確性


(此說法也是隨美國急救指導標準改的,不過現在政府跟醫改會在強推病歷全面中文化,

也許 台灣醫學教育 以後得跟 大陸醫學 取經就是了...( ′-`)y-~)





知道 OHCA 是什麼後

我們回過頭來說 CPR

前篇有板友的推文沒說錯,事實上,的確有單純施行 CPR 後就救回規律心跳的例子

不過這種幸運的情形並不多見,多半只發生在青壯年且身體健康的人身上.


(所以八點檔裡,溺水壓脖子施行 CPR 還能救回自然復甦的情節看看就好,

當真這樣搞的話,救一個死一個...)




更多的時候

CPR 的施行,是為了延長 心跳停止 患者 可以被送到醫院被 電擊整流 的黃金期.



一般人常會有誤解

以為電擊的目的是把
沒心跳的心臟 電成 有心跳

可實際上,電擊整流的目的 是為了讓 心臟裡 因為種種原因

電流不同步 而無法正常同時運作的 節律細胞群(ex:SA node & AV node)

經電流後得以同步,回復正常運作

如果心臟本身就已經壞死,節律細胞也爆了,你再怎麼電大概也回天乏術.



因此 CPR 的目的主要是:

1.避免心臟過早壞死,或太早進一步惡化.

2.避免 心臟以外的週邊組織 缺氧壞死
(尤其是大腦,對缺氧的忍受能力最差)




了解 CPR 的目的與功用後

我們來談談心臟停止後,施行 與 不施行 CPR 的死亡率比較




大體而言,在人的心跳停止後


不施行CPR的話,到院後整流的存活率 每晚一分鐘 ,就掉約 10 %


整流存活率大約如下:


1分鐘內開始施行 CPR 直到醫院: 90%以上
2分鐘內... : 80%
3分鐘... : 70%

6分鐘... : 40% (大腦亦開始壞死)



直到心臟停止後十分鐘以後才施行 CPR

即使一路壓到醫院,救回來的機會也微乎其微.



印象中,按美國急救醫學的統計

在美國 突發性心臟停止 並有人施行 CPR 的平均救回率 大約可達
30%-50% 之間



可是在台灣,聽上課醫師對 2008年的統計


全國救回率最高,醫院密集度也最稠密的 台北市 也僅僅只有
1.5% 以下

嘉義,苗栗等地...救回人數
0 人...




足見我國對於 CPR 推廣與宣導嚴重不足

可是我們可以怪鄉民都太冷漠嗎?




事實上完全不能!




因為即使是在下做為一位見習醫師.

如果見到路上有一個心跳停止的
陌生人

我可能也會猶豫再三,對要不要施行急救難以抉擇.

為什麼?



因為,我國目前對於 CPR 的法令保護嚴重不全
(幾乎可以說是沒有)



在美國,施行 CPR 的路人有"好薩瑪利亞人"法案 保護其在即使急救失敗的情況下,

也不會被隨便起訴.

(但或許仍防不了有心人的惡意控告,

然而此法案的確能提供你很大的保護,感謝板友的來信指正)




可在台灣

我們有
偉大又正義的檢察官,會幫助因為你急救失敗而傷心欲絕的家

求償,控告你過失致死

在近幾年 醫療糾紛課程 的案例中也見過不少

因為急救失敗而吃上官司,被求償數百萬,

甚至得一輩子負擔救回來患者後遺症之復健費用的
好心鄉民



我最常看見偉大正義檢察官的起訴理由大概是:


1.死者肋骨被壓斷,足見死者死前胸口遭當事人用力擠壓.

2.死者明明心跳停止,口鼻,肺泡卻有血泡,足見此為死者遭當事人強力按壓出血所致.



可在正確的 CPR 施行下


1.
中央的軟肋十之八九一定會斷,

可斷了也不會死,反之患者如果活下來了,以後都會自行癒合回去.


2.在心臟停止下,人工心肺復甦的原理,原本就是透過外力壓迫心臟,強迫心肺循環.

因此在巨大的壓力下,血液從微血管滲入肺泡,直上口鼻出血其實是正常現象.


3.如果本來就心跳停止,自動恢復心跳而不死的機會有多少?

檢察官以為每個人都金鋼狼嗎?

那麼又何來施行 CPR 而後致死之說?



檢察官以這樣的理由起訴並求償 好心路人甲 的正義感的確十足,

卻不免有些用錯了地方.



也在這種凡事
視民如盜 的正義感作祟下,

每年有
數百以致上千本來可以被救回來的人

就這樣平白錯過
黃金十分鐘了,

當中有不少還是中壯年人,原本可以再陪家人好幾十年.

往往看到這些人被送到醫院時,有時早已經拖過幾十分鐘,

救回機會已經微乎其微

我們還是得裝模作樣的急救30分鐘,然後等著依常規流程宣布死亡.

看著那些頓失家庭支柱的婦幼們無助的在門外等待奇蹟.

那種感覺真的很挫折...



如果法令完備

我們本來或許有機會救回超過 30-50 倍的人

每年多挽救數百個孩子尚年幼的家庭.



可是我卻沒有辦法昧著良心, 忽視那 50-70 % 可能救不回來的風險

忽視 偉大檢察官的 正義起訴 與 數百萬求償

宣導鄉民 在野外對 突發性心跳停止陌生人 施予援手




可學習 CPR 絕對還是有用的

畢竟你永遠不知道

你的家人會不會有一天突然出狀況

他們得靠
,而不是我們,

去爭取那跟老天多借來的
到院前心跳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195
ashon:推在CD 01/07 21:46
hateOnas:專業 01/07 21:46
w111407:台灣就是這樣阿(無奈) 01/07 21:47
ffviplayer:轉錄至看板 GossipPicket 01/07 21:47
apolarbear:專業文推 01/07 21:47
clover1211:推~每天那麼多好新聞題材妓者都不抄 01/07 21:48
lpiglet:專業,不過我END了... 01/07 21:49
login:專業 推一個!! 01/07 21:49
leeze:推一個 01/07 21:50
chinhan1216:推專業啦~ 可是有必要跟鄉民秀這麼專業的辭彙嘛.... 01/07 21:50
coolchung:推!當初就是想救人去學CPR,但是看到法規...看到證照就 01/07 21:50
chinhan1216:我是說上一篇 01/07 21:50
nbook:專業文推 01/07 21:51
JJLi:本篇正解 01/07 21:51
RdFlying:真的是要推~ 01/07 21:51
coolchung:嘆氣一次,加沒時間等到過期就沒有再去考了/_\ 01/07 21:51
mercury1011:自從我差點被告之後.在路上看到要救的都會當做沒看見 01/07 21:52
louis90795:唉 01/07 21:52
LOUISGRAY:讚 01/07 21:52
csshs:所以不是醫護人員,消防員,還是保護好自己吧 01/07 21:52
On1y:推 01/07 21:52
allencce:專業~推!! 01/07 21:52
gotohikaru:台灣玩法的都住城堡 百姓自求多福唄 01/07 21:53
yongguo:以前學CPR時,教師也是這麼說的~看到別人出事別插手~學這 01/07 21:54
yongguo:個是拿來救自己家人用的~ 01/07 21:54
redpupil:推 01/07 21:54
yllorb:用高級心臟按摩有加分的機會嗎 01/07 21:54
jdemha:cpr救自己家人用的+1 01/07 21:55
Mpegwmvavi:這就呆丸 ﹨(╯_╰)∕ 01/07 21:55
neutrophil:數據的部分錯蠻多的~~ 01/07 21:55
vul3j9:推 01/07 21:56
vul3j9:數據依標準不同多少會有落差,這不是本文的重點啦 01/07 21:57
claudius:寫得很好 01/07 21:57
parisian:推 01/07 21:58
cccooler:專業推!! 唉~檢察官不是學醫的這種事實在.... 01/07 21:59
Jumbokuei:立法委員們應該來看這篇 01/07 21:59
chris1281:推 臺灣環境不適合去當急救的好人 01/07 22:00
bhujmn2007:專業推 台灣的法律真的非常需要改善 01/07 22:00
schrei:推.....看到路人最好別插手 還是救家人就好 01/07 22:01
Caltren:推 你說的那種檢察官才真的是理盲又濫情 01/07 22:02
ruler76818:專業推~! 01/07 22:02
water4567:推 01/07 22:03
guilt666:推 唉 這就是台灣社會阿 01/07 22:03
ZMCG:好文推 01/07 22:04
kioskyline:推,檢察官法官才一堆宅宅,整天判那種垃圾免刑... 01/07 22:04
LLN858:不推怎麼對的起良心 01/07 22:05
isyvonne:推 專業又中肯 01/07 22:06
canadian100:專業推 01/07 22:07
kons:推 01/07 22:09
oec5566:沒有過失殺人這條罪…只有過失致死 01/07 22:09

感謝指正

fanecerce:推!! 01/07 22:09
Jumbokuei:台灣的司法體系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01/07 22:10
oec5566:殺人就是殺人沒有過不過失的問題= = 01/07 22:10
oec5566:不過還是要推這篇,就跟車禍幫忙報警反被咬一口一樣機掰 01/07 22:13
akirakid:好文, 為什麼重典用在這種地方啊? 01/07 22:14
balberith:現在CPR教人用力壓快快壓...感覺有點諷刺就是了... 01/07 22:15
balberith:不壓還沒事,壓了被告鐵定出事... 01/07 22:15
selinaevo:推 01/07 22:16
smileray:推~!!!! 專業中肯 01/07 22:16
PaulAnka:CPR只是個基本的家庭醫學常識,本來就是要幫助家人用的 01/07 22:16
PaulAnka:笨蛋才會用這一套去幫助不認識的路人吧 = = 01/07 22:17
PaulAnka:以前考心肺復甦執照時,第一課講師就很明白說了 01/07 22:18
alsoty:那溺水到底要怎麼救 01/07 22:18
OrcaLee:專業! 01/07 22:18
PaulAnka:不要期望CPR可以「救活」一個人,CPR只是幫你爭取送醫前 01/07 22:18
PaulAnka:的黃金時間 電視新聞卻大喇喇拼命演用CPR救活人的戲碼 01/07 22:19
BETNPP:推好文 但是是好馬力亞人嗎? 我怎麼覺得是好薩瑪利亞人 01/07 22:20

翻譯名詞多少有些差異,不過感謝指正,已更正.

valenci:腦能缺氧多久? 01/07 22:20
balberith:6分鐘以上就算勉強拉回來,也會有嚴重後遺症.... 01/07 22:21
VVax: 01/07 22:22
dhentaib:總知CPR要學但在法令還不完全的情況下請不要用來救陌生人 01/07 22:24
gsx7777777: 01/07 22:29
hsilei:推y 01/07 22:30
cashlalala:終於有好文了 01/07 22:32
ndr:法官沒人管,沒有判錯的事,由這種沒有監督機制的體系來管事 01/07 22:37
ndr:大家當然只能自求多福,別受傷也別去救人. 01/07 22:37
damaishin:推! 01/07 22:38
Seiran:推 01/07 22:40
joy12191222:推! 01/07 22:41
Jumbokuei:已得到作者的轉錄許可 01/07 22:42
Jumbokuei:轉錄至看板 HSNU_1095 01/07 22:42
sorryfly:真的 好心急救最後被告真的很衰...這樣誰敢急救別人.... 01/07 22:43
ndr:不用說救人了,連在附近出現也可能被當加害人. 01/07 22:44
Tomince:專業好文 推推推 01/07 22:46
ypla:紅的明顯 是"過失致死" 01/07 22:47
ataipei:請支持醫療行為去除刑法化!!! 01/07 22:48
larson:推! 01/07 22:48
coolpixs:專業推...我是高級急救員...但我不敢隨便亂救= = 01/07 22:51
Avatar6:專業~ 心跳都停了,為了急救壓斷幾根肋骨又如何? 01/07 23:02
enos:[死要錢]"幾十年沒見"一見面人就死了 一定是你壓死的 告 01/07 23:04
desolate:幫推一下 這個要抄啊 記者先生小姐...... 01/07 23:05
revon:台灣的法令就是對"幫人"沒保障~難怪大家都怕被告 01/07 23:05
sslah:還蠻好奇有沒有殺人嫌犯用好薩瑪利亞人來擺脫刑責的? 01/07 23:06
johnny0399:專業 推一個 01/07 23:06
johnny0399:其實法律念越多越不敢隨便救人... 01/07 23:07
forrest12:推 01/07 23:07
eliczone:沒辦法啊 民風啊..人死了就是要拿到錢 不然怎麼辦 01/07 23:09
enos:把住院當旅館 趕人 告+找記者 喝得爛醉進急診 沒帶健保卡+錢 01/07 23:11
enos:先找議員黑道記者 就是不會找家人拿來 死要卡+錢 告 01/07 23:12
riker729:相同的問題啊 活的好好的 打了疫苗就死 01/07 23:12
enos:老爸打死小孩 醫院沒救到人 告醫院 01/07 23:13
enos:死小孩的牙齒沒照顧好 帶到診所用綁的治療 告牙醫沒醫德 01/07 23:13
enos:好心人call 119到出事現場 家屬告打電話的 好心人要舉證 01/07 23:14
minbyminby:推!! 01/07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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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NPP:其實 好撒瑪利亞人 來至於聖經: http://0rz.tw/BRmoc 01/07 23:52
veralii:推 可是肋骨斷掉 刺進肺怎辦? 01/07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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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jacob:push 01/07 23:59
BoAstala:等偉大的鄉民修法囉 01/08 00:02
hiyakaikai:推專業 01/08 00:05
hasegawa:受過EMT訓的人淚推 01/08 00:21
akmc:但是 救回來之後呢 植物人? 或者是 躺一輩子? 01/08 00:26
iorison:立法院,該做點事了~~ 01/08 00:33
spiritia:push 01/08 00:42
sorryfly:樓上ak 救和不救是活和死的問題 等你考慮完植物人基本上 01/08 00:44
sorryfly:他應該已經死了.... 01/08 00:45
cainwawa:大推特推 01/08 00:46
SkyElder:推專業 01/08 00:57
eggbird:受過急救訓練的淚推 01/08 01:06
evilsura:這真的要推 01/08 01:11
seraph001:推~ 01/08 01:17
comtak:之前不是有某個明星的dancer cpr3小時? 救回來的新聞嗎 01/08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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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night:推 在鬼島台灣 幫人的 就準備好被下獄或賠錢的覺悟吧 01/08 01:44
albb0920:推 01/08 02:07
pikochu:推第二點,之前同事在墾丁溺水,救上案時沒有呼吸,救生員 01/08 02:21
pikochu:跟其他同事對他CPR之後吐出一堆血泡,但活下來了.. 01/08 02:22
e1q3z9c7:惡法殺人 01/08 02:29
akak5504:立委&正義的檢察官你們看到了嗎?? 01/08 02:31
rinsoukan:專業 01/08 02:32
yuyun0724:專業 推一 01/08 02:39
fago:台灣的檢察官無知不是一天兩天了 平常只會倒是耍官威而已 01/08 03:22
fago:它可不管流程專業等等 他只管能不能讓他達到目的 一群敗類 01/08 03:22
otter1205:學了好多!!!推 01/08 03:32
l6fm03:快M文吧 好文推 01/08 05:09
adar911:專業~! 司法體系的判定前,不能參照專業醫療行為建議嗎? 01/08 06:27
Yie:GJ。學CPR只敢用在認識的人身上,上課老師有說幫陌生人很危險 01/08 08:41
JustPractice:CPR是學來救自己家人用的(笑) 01/08 08:46
scottlsw: 01/08 09:23
turgnev:專業良心文不推睡不著!推啦!!! 01/08 09:41
willy:太棒的文了!!推推! 01/08 10:15
nerdz:有良心的記者應該抄這篇文 01/08 10:20
emilyluvsptt:所以CPR的真正作用並不是讓心跳恢復囉?完了看不懂.. 01/08 10:21
tbhou0415:一定要推的啊 01/08 10:39
XDeC:一個阿伯被我壓斷過3~4根@@ 01/0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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